勞動部
15-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問卷
資料時間:113年10月
核定機關:行政院主計總處
核定文號:主普管字第 1130400937 號
調查類別:一般統計調查
有效期間:至民國113年12月底止
核定文號:主普管字第 1130400937 號
調查類別:一般統計調查
有效期間:至民國113年12月底止
1. 統計法第15條規定「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、住戶、事業單位、機關或團體,均應依限據實答覆」。
2. 本問卷所填資料,僅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析應用,個別資料絕對保密,如有損害受訪者權益時,依法應予議處。
2. 本問卷所填資料,僅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析應用,個別資料絕對保密,如有損害受訪者權益時,依法應予議處。